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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Tender information

武清开发区自来水公司混凝剂采购项目

分类:
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19 16:39
浏览量

武清开发区自来水公司混凝剂采购项目第一次延期公告

(招标编号:2021-ZZGK-1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开发区自来水公司混凝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1.968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生活饮用水混凝剂聚氯化铝和三氯化铁,投标人具备供货及运输能力,负责送货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每次采购数量、送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3.交货地点:天津市武清区。4.采购预算:121.968 万元。5.采购期:2 年(自首次供货日期开始计算,期满 2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清开发区自来水公司混凝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清开发区自来水公司混凝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商营业执照;

3.所投产品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所投产品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含)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8.法定代表人进行领文件及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薛工 022-58316026-225 电话联系,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1、网络获取文件办理流程:

请贵单位准备投标单位授权人、联系电话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8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汇款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联系电话:薛工 022-58316026-225,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缴纳成功后文件费收据将在开标时统一提供给各单位授权人(特殊情况请在邮件中备注,可先提供文件费收据扫描件)

由于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家,故发布本次延期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武清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2-82190611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联 系 人: 薛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5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站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1-11-19/6109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