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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开发区四期工业项目铁科五期地块土壤修复工程(EPC)
武清开发区四期工业项目铁科五期地块土壤修复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ZZGK-09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开发区四期工业项目铁科五期地块土壤修复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0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服务内容:武清开发区四期工业项目铁科五期地块土壤修复工程(EPC),建设地点为天津市武清区源和道南侧,地块总面积约 71326.7 平方米(其中界内调查面积50719.9㎡,界外补充调查面积 20606.8㎡),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和防护绿地(G2)。经第三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表明土壤有氰化物、镍和六价铬污染,地下水有镍和六价铬污染。现需对地块内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制定修复方案并进行修复,负责将污染地块移除污染治理名录,同时具备出让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并通过市环保局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核。3.本项目投资额:约 3600 万元。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止水帷幕建设,修复工期 10 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清开发区四期工业项目铁科五期地块土壤修复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清开发区四期工业项目铁科五期地块土壤修复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时,设计单位提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施工单位提供);
5、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施工单位提供);
6、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施工正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2)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结构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施工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及施工管理经历加以承诺;(5)施工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及施工管理经历加以承诺;(6)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 个月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8、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9、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10、法定代表人进行领文件及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1、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环保工程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盖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0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杨工 58316026-227 电话联系,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报名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1)招标文件 600 元/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联系电话:58316026-227,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2-82190611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 3-1-125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7
电子邮件: 无
网站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1-09-27/5752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