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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Tender information

天津市自立中学教学楼、行政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分类:
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5/18 10:44
浏览量

天津市自立中学教学楼、行政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107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自立中学教学楼、行政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7496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自立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对天津市自立中学教学楼、行政楼屋顶进行防水维修,主要涉及拆除工程、外檐涂料工程、瓷砖处屋面卷材防水工程、屋面卷材防水工程、渣土外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采购预算:49.7496 万元。3.施工周期:于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施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自立中学教学楼、行政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自立中学教学楼、行政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④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①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②项目部人员配置:

1)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正项目经理担任,供应商提供任命书;

2)其他人员配置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 号、津建筑[2012]1091 号和津建筑[2018]489 文件规定。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和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及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5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与曹工 022-58316026-247 电话联系,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

招标文件的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1、网络获取文件办理流程:

请贵单位准备供应商授权人、联系电话,把以上资料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2、文件费汇款流程:

(1)招标文件 6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联系电话:022-58316026-247,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

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本项目落实的国家优惠政策如下: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以及津财采〔2019〕1 号规定,“预留本部门、本系统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自立中学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爱国道 5 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22-28257266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022-58316026-247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站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1-05-17/4839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