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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Tender information

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集团采购

分类:
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2/18 17:09
浏览量

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集团采购(第一次延期公告)

(招标编号:2021-ZZGK-00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集团采购延期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服务内容: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70 辆公务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车辆投保。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招标人有权指定其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具体项目的实施协议。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起始之日起1 年的保险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集团采购延期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集团采购延期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2. 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出具法人企业的授权书(须加盖法人企业公章),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 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投标人如属于分支机构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如不属于分支机构则只需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业务范围至少包含下述两项任选一项:

(1)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2) 机动车(辆)保险;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 个月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6.投标截止日前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02 18 09 00 分到2021 02 23 16 00

获取方式:2021 02 18 日至2021 02 23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曹工58316026-247 电话联系,办理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03 10 13 30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03 10 13 30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报名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600 /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联系电话:58316026-247,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实际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缴纳成功后文件费收据将在开标时统一提供给各单位授权人(特殊情况请在邮件中备注,可先提供文件费收据扫描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

人:刘工

话:022-82190653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人: 曹工

话: 022-58316026-247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1-02-18/4400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