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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Tender information

武清开发区中欧产业园、智能轨道交通产业园 LOGO 标识施工项目

分类:
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2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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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开发区中欧产业园、智能轨道交通产业园 LOGO 标识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ZZGK-039W)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开发区中欧产业园、智能轨道交通产业园 LOGO 标识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6.8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为加快提升武清开发区重点产业及重要平台载体的宣传作用,确 定将四期轨道交通产业园、三期西区中欧产业园(原北欧园),四期中欧产业园、二期智能 感知产业园四处重要节点设置相关产业 LOGO 标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所发设计方案。2、 项目地点:福源道与美森桥梁交口 、泉春路与源春道交口、泉明路与武清外环路交汇处、 三期西区中欧园入口处、泉雨路与源和道交口;泉明路与源景道交口。3、项目预算:76.85 万元。4、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5、质量 标准:符合国家、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清开发区中欧产业园、智能轨道交通产业园 LOGO 标识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清开发区中欧产业园、智能轨道交通产业园 LOGO 标识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 工;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均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项目部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 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 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 明; 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文件应按照 以下程序进行查询截图,首先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 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3:30-16:00 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单位按照“七、其他”准备资料、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 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 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为 1 个 PDF 发 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 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可简写)。 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021700010400125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 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 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 18 号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022-82190611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 3-1-125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2-58316026-258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站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4-09-25/14078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