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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Tender information

兰禾商业中心交通设施项目

分类:
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0/16 14:38
浏览量

兰禾商业中心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01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兰禾商业中心交通设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148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利亨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标单位需负责该项目地下车库标识牌、地面标识及地下车库交通设施等制作安

装,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兰禾商业中心交通设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兰禾商业中心交通设施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

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季度纳税的

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

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并

提供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社会

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曹工 022-58316026-247 电话联系,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

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

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

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600 元/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

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12050163650100000265,开户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景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联系电话:58316026-247,缴费

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实际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

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缴纳成功后文件费收据将在开标时统一提供给各单位授权人(特殊情况请在邮件中备

注,可先提供文件费收据扫描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利亨投资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北辰道 2 号

    人:张工

       话:022-26969988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人: 曹工

       话: 022-58316026-247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网址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0-10-16/3753989.html